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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2016-03-21 13:53体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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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政【2014】3号

  文件中与“老年体育”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完善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充分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提高使用率和综合效益。

  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各地要把老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体育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老年体育工作,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各市、县(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及室外活动场地,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要建设老年人体育活动室、站(点)。公共体育场馆应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内部体育设施优先向老年人开放。加强老年体育项目辅导员培训,推广、创新、普及体育健身项目。按照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文体结合、科学健身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动员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提高老年人体育健身人口比例。

  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老体协组织,支持成立行业老年人体育协会,努力构建老年体育健身服务体系。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老年教育、老年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说明:本文为摘录,文件有删减。)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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